被刑拘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时间:2023-11-20 作者:杭州律师微信号

被刑拘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即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转取保的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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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后可以取保候审。只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是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在拘留中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申请,通过申请的,就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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