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签署贷款的借款协议,是否需要继续履行?

时间:2023-11-20 作者:杭州律师微信号

夫妻婚内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夫妻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订立借款协议的有效,有效的借款协议不因夫妻离婚而失效;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继续履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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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婚内借款协议是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借款协议,婚姻关系解除时,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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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一般有效,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借款是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笔借款也可以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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