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自首该怎么进行认定

时间:2024-04-15 作者:杭州律师微信号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交通事故中的自首:行为人交通肇事或者构成交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的,则可以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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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自首进行认定的方式是: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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