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此保护仅限于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此后的,则不被视为事实婚姻,不受《婚姻法》保护。因此,若不及时处理相关法律手续,可能会导致双方权益受损,如财产分割、继承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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