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同意对方对我的房子享有居住权,现在由于在婚后不想让他住了怎么办办?

时间:2024-04-24 作者:杭州律师微信号

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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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居住在原房子会有很多不便,可以与对方协商给您一定的补助,您可以搬出在外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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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设有居住约定的拥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对另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另一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占有、使用该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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